各相关学院(系、中心):
为进一步落实实验教学任务,保证本学期实验教学的顺利运行,请各相关学院(系、中心)根据教务处下达的“2015-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”,做好以下工作:
1、对实验室环境、安全及仪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消除各类安全隐患,确保实验室整洁卫生,水电到位,仪器设备正常运转。
2、抓紧落实本学期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及实验场地,确保实验教学按时进行,并按照我处上学期“关于做好本学期结束和下学期开学相关工作的通知(2016年1月12日)”通知要求,做好《南通大学实验教学安排表》的填报工作,并于2016年3月13日前将电子文档上传到实验中心网站的“实验教学安排表”栏目,相关部门将根据安排表的内容对实验教学安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。
3、需要到异校区进行实验教学的,请实验承担学院(系、中心)将班级、时间、人数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,填写《南通大学学生实验用车安排表》(电子档),发送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邮箱:sysgl@ntu.edu.cn,同时拨打85012136与实验室管理科电话联系确认,以便及时安排实验用车。所有用车申请须提前三天通知,以免延误安排。
4、认真组织开展2016年度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申报工作,具体要求详见我处上学期“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计划的通知(2016年3月3日)”通知。 未尽事宜请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,联系人:陈美玲、李冰,联系电话:85012136,邮箱:sysgl@ntu.edu.cn。 注:相关表格请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主页“相关下载”区下载。
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
2015年3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