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施方法
    实施方法

     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规范科技创新活动,使其高效、有序、健康地发展,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在我中心开展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。特制定此实施办法。

      一、管理与实施

      1、我中心的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由院团委负责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。

      2、中心负责与有关科研院所、企事业单位联系,建立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基金,以保证此项工作能长期、有效地开展。

      3、中心聘请有一定学术声望、治学严谨、教学和科研工作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大学生科技创新教育专家组。其具体职责是:审核项目的可行性,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,对有关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,对项目进行验收与评奖。

      4、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科研场所一般在各实验室及实验中心进行,各实验室、研究室及试验中心负责提供场地、设备、技术等方面的支持。

      二、选题

      1、在选题上,学院重点支持以学生自拟题目、自拟方案、自由申报的科技创新项目,也可由教师结合科研、教学、管理等工作实际,提出综合性、训练性的项目,供学生选择。

      2、研究内容应与所学专业相关内容,工作量应以在六个月之内完成为宜,若本年度不能完成,须提出书面申请,报院专家组审批。

      三、项目申报及活动开展程序

      中心将通过网络、书面和宣传栏发布下一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立项的通知。

      1、对学生自由申报的项目

      (1)学生以个人或小组(一般应在2—4人)为单位申报科技创新活动题目,认真填写《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申请表》,报送院团委;

      (2)科技创新工作专家组对学生申报项目的深度、可行性、经费计划等进行审核,确定可行项目,中心将审批结果通过网上公告和书面的形式予以公布;

      (3)学生进行项目的研制工作;

      (4)学生向院团委提交中期检查报告;

      (5)学生提交研制报告、论文、器件(软件)等;

      (6)进行评奖与表彰、总结工作。

      2、对教师申报的科研项目

      (1)教师申报的科研项目应以综合性、训练性的项目为主,填写《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申请表》(教师申请表),说明项目来源及背景、项目研究的主要方向、试验条件、预期成果、对学生的要求(专业、预修课程)等;

      (2)科技教育专家组对教师申报的项目予以审核,确定可选用的项目。学院以网上公告和书面的形式将可选项目予以公布;

      (3)学生进行项目的选报工作;

      (4)确定参加项目研制工作的学生,以网上公告的和书面形式予以公布;

      (5)学生参与项目的研制工作;

      (6)学生向院团委提交中期检查报告;

      (7)学生提交研制报告、论文、器件(软件)等;

      (8)进行评奖与表彰、总结工作。

      四、对指导教师的要求

      1、所有专业教师均可担任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导师,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原则上不能超过两项。

      2、在整个活动的研究过程中,教师应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足够的精力投入,要言传身教,要注意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,注重对他们的团队合作能力、交流能力、自我学习能力、分析解决问题能力、实践操作能力等的全面培养。

      3、教师应对所指导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,结题验收,对学生提交的报告给出评语,一同上交院团委,由创新专家进一步审查。

      五、对学生的要求

      1、每个学生原则上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研制,指导教师由学生自己选择。

      2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的学生,在项目研制的中期及结题后,必须以课题组为单位各形成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研究报告。

      中期报告内容包括:课题的进展,初步的试验情况,遇到的困难,最终确定的总体方案,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等;

      结题报告内容包括:问题的提出,方案论证,结论,体会、收获、建议等内容。

      3、在中期检查时未提交报告的项目,将取消其研制资格及批准经费。

      4、项目的研制,应以学生独立完成为主,教师指导为辅。

      六、研究成果

      1、成果形式:实物、论文、软件、课件等。

      2、成果认定:科技创新活动的成果由创新教育专家组评议。

      3、中心大力支持学生将研究成果申请专利、形成产品和发表论文。发表论文需注明“电工电子实验中心大学生科技基金资助”字样。

      七、经费管理

      1、提交中期检查报告验收合格后,方可在批准经费额度内报销经费。报销时应持经学生、指导教师和经费负责人签字后的有效票据,到团委审核,由中心统一报销。

      2、项目研制的经费,应严格按照预算支出,一般用于购置学生研制项目所需的消耗材料、简易设备装置器材和资料费等,不得用于差旅费及其他与项目研制无关的费用支出。

      3、发表论文,学生为第一作者,所需经费由学院负责支出。

      4、学生申请专利所需经费由学院负责支出,知识产权归学院所有。

      5、项目经费额度,一般实物作品在500元—800元,论文作品在150元左右。

      八、奖励办法

      成果经创新教育专家组评审,分设一、二、三等奖,对于学生自拟题目的项目,评奖时给予重点支持。各奖项均颁发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。凡获奖作品,都有资格参加上一级竞赛,参赛项目由专家组讨论决定。

      九、时间安排

      1、5月上旬,专家组初审教师选题,并公布选题;

      2、5月中旬,教师挑选学生;

      3、5月下旬,学生选题、申报项目,填写《申请表》;

      4、6月上旬,专家评审,公布立项课题;

      5、6月中旬至次年3月底,学生进行项目的研制工作;

      6、11月中旬,提交项目中期报告;

      7、3月底,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及成果;

      8、4月上旬,中心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选、表彰。

      十、经费来源

      中心将寻求社会和企业的支持,建立南通大学交通与土木工程学院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基金。根据需要,中心将拨专款用于科技创新活动。同时各项目及项目小组,也积极寻求社会和企业的赞助,共同完成项目。